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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2021-04-25 16:04来源: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浏览:
字号:
索 引 号 011043276/2021-15764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1-04-16
文    号 鄂交发〔2021〕82号 有 效 性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要求及任务安排,现将《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1416

(联系人:厅法规处(审批办)赵靓,联系方式:027-83460351


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深化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要求及任务安排,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依法行政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导向,以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主线,着力培养跨门类、跨专业综合性人才,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奋发有为、作风优良、忠诚干净、勇于担当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为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区、打造新时代九省通衢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以党建为引领,提升政治素养。

1.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关于“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工作。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结合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专题教育工作方案,以讲政治为统领,以优作风为关键,以强服务为落脚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狠抓工作落实。突出整改提升、建章立制环节,确保专题教育成果长效化。

2.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支部建在执法大队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压实支部书记的第一责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红旗党支部”创建,拓展党内先进典型培树,打造一批党员先锋队、示范岗,推动党组织和党员走前头作表率。

(二)以学习为基础,提升专业素质。

3.狠抓关键少数,推动依法行政。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集中专题法律学习一次,每年举办不少于2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着力提升基层站所领导班子素质能力,进行基层站所领导初任培训,加大实践锻炼力度,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发挥头雁效应。

4.提高学历层次,提升文化素质。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科学配备人员、优化配备结构、整合执法力量,严把行政执法资格“入口关”。探索实施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准入制度,新录用执法人员原则上应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提高交通运输、法律、管理类专业执法人员的录用比例,鼓励优先提拔使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领导干部。到2023年,基本实现执法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5.开展培训考试,提升业务水平。完善“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培训考试板块,将宪法、执法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在二季度和四季度分别举办全省法制机构领导干部培训和基层持证执法人员培训;开展全省法制工作领导干部考试及全省持证执法人员考试。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及执法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本级培训师资库建设;用三年的时间,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及考试工作,每年5月上报年度培训计划,省厅将根据上报的计划组织巡查。

6.弘扬法治文化,提升法治素养。加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巩固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制作法治宣传片参加省级评选,扩大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影响力。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及执法机构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开展法治征文等形式,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7.开展道德教育,提升道德水准。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及执法机构要举办“职业道德大讲堂”活动,通过诵经典、讲故事、省自身、谈感悟、作点评等多种形式,引导执法人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精神,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建立年度活动示范点,并于6月下旬将示范点报送省厅。

(三)以实践为路径,提升执法能力。

8.加强执法队伍岗位训练。区分年龄、性别和岗位,强化执法人员日常体能锻炼和达标测试;加强执法全过程现场训练,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卷制作等模拟训练以及执法信息系统、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及执法机构每年对本地区本单位执法案卷组织评查,每年10月底,向省厅报送优秀执法案卷,省厅将推选优秀案卷报部、省参评。

9.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定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完善“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本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充分利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执法工作,规范日常巡查记录、执法案卷制作。深入推进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为内容的“四基四化”建设。

(四)以监督为动力,提升服务质效。

10.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通过聘请群众监督员、发放执法评议卡等形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充分利用政务网站、便民服务热线等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开展执法效能评议,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暗访巡查等多种措施,切实整改、及时处理。

11.强化层级考核。组织专家(第三方)每年11月开展法治建设情况和网站评查,通报排名。各级执法机构应就本单位执法人员日常学习培训及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强化对本地区执法人员日常考核的监督与指导;省厅将根据每年全省执法人员学习及抽考达标等情况,将其作为执法证年审依据,与执法资格进行挂钩。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及执法机构应组织实施本地区本单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并将考评结果于11月底前报省厅,省厅将组织抽查;要细化考评内容和指标,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升执法考评质量和水平。落实各项考评结果反馈机制,对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不合格单位和个人,通过纠正、约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方式,及时处理,自我监督、自我净化。

12.创新为民便民利民执法方式。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积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工地、站场等,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依托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在各级执法机构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群众和媒体实地了解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参与体验执法工作。加强各级执法服务窗口建设,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力度,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是法治交通人才保障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应高度重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机构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方式步骤、工作重点,将各项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取得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安排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跟踪督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保障,将学习培训、装配配备、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等经费列入预算。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有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宣传示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机构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成效,展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新作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执法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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