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四环线龚家铺至中洲段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及评定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201G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武汉市四环线龚家铺至中洲段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及评定 (项目名称)已由 武汉南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南四环线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及评定招标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21年第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武汉南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武汉南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武汉市四环线龚家铺至中洲段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及评定(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四环线龚家铺至中洲段高速公路全线
建设规模:武汉市四环线龚家铺至中洲段高速公路是武汉市四环线南段路线,起于江夏区龚家铺(起点桩号K102+433.233),终点桩号为K119+609.126,全线里程为17.19km。其中特大桥5座,累计长度15.416km;大桥21座,累计长度7.519km;中桥3座,累计长度0.19km。
本项目设互通立交3处,1处停车区、2处匝道收费站,技术标准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41.0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其他:/
2.2招标范围:1、武汉市四环线高速公路龚家铺至中洲段高速公路全线里程17.19公里的技术状况检测及评定;2、对武汉市四环线高速公路龚家铺至中洲段高速公路全线进行缺陷评估并提出养护修复建议。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2-16。
合同估算价:280万元
2.3其他:服务期一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取得武汉市四环线龚家铺至中洲段高速公路项目缺陷责任期养护及维修、正常运营期养护及维修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机构招标的中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2 年 0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01 月 24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2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南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武汉市四环线梁子湖收费站 |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中石大楼A栋2号门9A层 |
邮 编: 430000 | 邮 编: 430000 |
联 系 人: 杜先生 | 联 系 人: 仝兆君 |
电 话: 027-59903050 | 电 话: 027-88053512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 年 01 月 18 日
附录(如有): 见招标文件
备注: “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JCPD-1 | 同时具备: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 3、持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须与资质证书、CMA 证书的单位名称一致);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JCPD-1 | 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一条不少于30公里的高速公路的技术状况评定; 2、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一条不少于30公里的高速公路交(竣)工验收检测; 3、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一条由交通运输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不少于30公里的高速公路交竣工验收验证检测。 |
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最低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JCPD-1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证书,10年公路试验检测经验,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一条不少于30公里的高速公路的技术状况评定或不少于30公里高速公路的交(竣)工验收检测的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证书,10年公路试验检测经验,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一条不少于30公里的高速公路的技术状况评定或不少于30公里高速公路的交(竣)工验收检测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
注: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个人业绩材料证明要求: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JCPD-1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0年度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信用评价结果未被列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投标人应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查询的本单位2020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网页截图复印件。
2、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信用承诺书》”)。
3、投标人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的彩色扫描件,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附件: